一、 活动目标
1、繁荣中秋国庆市场,力争展现一个社会经济与群众精神生活和谐发展,地方政府政策与企业稳定经营科学结合的繁荣局面。
2、通过促消费活动扩展带动我区景区、文教、全民健身、地方特色等方面,使促消费活动影响行业更多,收益面更广。
3、进一步刺激区域内消费市场,拉动居民消费指标,扩大我社零指标、城乡居民支出指标优势;确保全年社零指标保持全市前五的水平。
二、活动时间及金额
第十六期政府优惠券促消费活动计划于2024年9月16日开始并于2024年10月15日结束。
政府第十六期促消费计划投入促消费资金200万元。
三、职责分工
1.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活动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市电视台、报纸、社区、朋友圈、公众号等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营造浓厚消费氛围。
2.区商务局作为牵头部门,全程跟踪各项工作的落实、协调、完善,负责做好辖区商家的对接和合同签定等工作。组建专班集中办公,各相关部门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参加,确保工作推动和落实,确保前期线下宣传。
3.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此次消费券活动所需补贴资金,同时负责拨付区商务局此次主活动相关工作经费16万元。
4.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商家的全过程监管。对涉及消费券的各种投诉、纠纷等,及时予以处理,确保本次活动健康有序。
7.各乡镇街道负责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舆论宣传、政策执行、市场监管等工作。
五、活动安排:
活动一、乐享美好家居,惠购亲情放送
(一)活动时间、范围
活动时间自2024年9月16日-10月15日。
参加此活动的企业为在峰峰矿区注册的限上家电企业、汽车企业。
(二)活动形式及补贴标准
消费者进店直接消费享受补贴优惠。
1、汽车专项促消费
购车50000元(含)补贴1700元,50000-100000元(含)补贴3000元,100000以上补贴5000元,200000(含)以上补贴8000元,300000以上补贴10000元。政府承担全部补贴。
活动结束后商家凭借:《峰峰矿区购车补贴申请表》、机动车购车发票、购车合同、购车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凭证对付财政奖补。
2、家电专项促消费
按照新购置家电增值税票票面价格,单价家电满3000元政府补贴300元,单件家电满6000元政府补贴600元。
商家在为顾客开具发票时,备注栏上注明:已享受政府促消费优惠(未备注票据不予对付)。
活动结束后商家凭借顾客所购家电照片及符合要求的票据对付财政奖补。
活动二、乐购峰峰,实惠由你
(一)投放平台
市政府官方搭建的邯郸幸福欢乐购平台。
(二)活动时间及范围
阶段一:2024年9月16日-9月22日。每日10:00-16:00抢券,即抢即用(资金池使用完即止)。所有优惠券有效期为三个自然日。
阶段二:2024年9月30日-10月7日。每日10:00-16:00抢券,即抢即用(资金池使用完即止)。所有优惠券有效期为三个自然日。
参加活动的单位均为我区(准)规模以上商贸企业。
(三)领取方式
商家:一周前将所有资料递交至区商务局,商务局安排专人审核相关材料并与幸福邯郸欢乐购平台对接使活动商家入驻平台。
消费者有三种方式领取:
1、消费者百度搜索“幸福邯郸欢乐购”或“邯郸优惠券”。
2、打开百度APP,搜索“惠生活”顶部点击“幸福邯郸欢乐购”领取。
3、打开百度APP扫描二维码进入小程序(二维码待制作)
(四)消费券种类及使用规则
本次消费券种类涵盖百货、超市、家电、医药、电商类、电子通讯类、加油站等(烟酒不在本次覆盖范围)。
消费者每天有一次领券机会,每次可任意选择消费券领取,每日既定金额放完为止。消费者在符合消费券使用条件的商家(场所)消费。
手机通讯类:满3000减300,满6000减600
其中政府分别补贴:150、300。
家电服务类:满3000减300,满6000减600,满10000减1000
其中政府分别补贴:210、420、700
医药服务类:满100减30,满200减60
其中政府分别补贴:18、36。
加油服务类:满230减30,1150减150
其中政府分别补贴:18、90
住餐服务类:满200减60,满600减200。
其中政府分别补贴:36、120
(五)核销方式
消费者在符合消费券使用条件的商家(场所)消费,单笔消费达到标准即可使用一张消费券核销。消费券在商家所有优惠让利的基础上使用(叠加使用数量由商家规定,其中汽车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不参加活动的商品,活动单位要在活动前2天内于门前及场所内显著位置张贴公共公布,未公布的商品一旦消费者反映商家必须无条件促成交易。公告形式由区商务局统一编制。
活动三、惠够加赠伴手礼,家庭欢乐政府买单
(一)活动时间、范围
活动时间自2024年9月16日-10月7日。
参加此活动的企业为在峰峰矿区大型商贸商场企业:峰峰矿区新世纪商场、峰峰矿区世纪华联商场。
(二)活动内容
1、上述企业于9月17日、10月1日在其门前举办高质量专场庆祝演出,用于烘托节日气氛。同时举办满减、抽奖等活动,相关奖品及消费必须从我区其他限上企业采购。
2、在上述企业投放相关限上企业优惠券、景区门票、文体门票优惠券等起到相互引流的作用。
抽奖、演出等活动凭有效票据给予30%-35%优惠补贴(采购限上企业优惠券类补贴35%,除此外为30%)。
超市优惠券3000张,满35减10元,政府补贴10元
加油站优惠券5000张,满125减25元,政府补贴20元
全民健身俱乐部门票300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