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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您的申请能正确提交并被及时处理,请仔细阅读以下提示:

一、本栏目只受理向峰峰矿区政府暨区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公开信息申请。

二、请您正确选择“申请人信息”,如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申请的,不应以“经办人、委托人”等个人名义选择“公民”身份提出申请。如申请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以及征地类等政府信息,需发送身份证复印件(或图片)等有关材料到(fyfdcyxt@163.com)。

三、举报、投诉、咨询、意见建议等事项不属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请通过峰峰矿区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

四、请您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联系方式等事项必须真实有效(带*为必填/必选项),所需信息情况尽量描述详尽、明确,以便您及时收到反馈信息。我们会依法为您的个人资料保密!

五、由于网络传输、软件格式及硬件故障等原因,可能导致您提交的申请未能传输至受理机关或受理机关的答复未能及时送达您,因此本系统仅作为便民服务的一种辅助方式,如查询不到进展情况或15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复,请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310-5182129)。如本系统无法满足您的申请需求,请您通过信函或其他方式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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