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任峰杰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柴慧宗、张文海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国明,区法院院长教占兴、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志涛,区监委领导、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办人大工委主任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区政府关于2024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峰峰矿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任主任指出:一要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预算执行的规范性、严肃性。要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全区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支出,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二要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要统筹考虑预算资金和债务资金的安排使用,严格政府债务项目资金调整,强化规范化管理,督促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加强项目管理责任落实,切实发挥债务资金使用效益。
三要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切实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区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管,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认真做好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及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切实提高我区综合财力的保障水平。
任主任还对十七届五次人代会的筹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