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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我于2019年购买了和枫雅居一号楼的房子计划作为婚房使用,并交纳了房款一半的首付,当年11月我将自己需要准备公积金贷款资料交给了开发商,开发商承诺会尽快办理公积金贷款。而后开发商既没有通知我签订购房合同,也没有通知我办理公积金贷款,在我多次催促下,开发商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时至今日,同楼的其他业主都已装修、入住,而我的公积金贷款却迟迟得不到办理、婚期也越来越近,我非常着急。 希望各位领导能帮我解决困难。
留言时间: 2021-01-03
回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答复如下:经了解,因开发公司未与业主签订合同造成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事宜。我局已约谈该开发公司要求立行立改,目前已达成一致意见,问题解决。
回复时间: 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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