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区教体局答复如下:经查,此文件属实。市教育局、市编办、市人社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基层教师队伍跨区域流动机制的实施意见》邯教(【2021】28号),文件中关于异地就业教师回原籍工作及教师与配偶两地分居等情况有实施意见。现由于此项工作社会关注度极高,为了更好的配置我市教师资源,稳妥推进此项工作,市教育局又专门召开了“邯郸市基层教师跨区域流动工作研讨会”,将在全市教育体系内再次深入调研后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我区待出台实施细则后开展此项工作。
感谢您对于我区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