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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峰峰矿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3-09
附件如下:

部门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峰峰矿区区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峰峰矿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基本情况

部门职责:

调整的职责:将科学技术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加强的职责:加强科技进步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强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综合平衡的牵头职责,推进创新体系建设。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科技、防震减灾、工业、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制定科技、防震减灾、工业、信息化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组织建立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基地,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创新园区建设规划。

(三)负责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负责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指导全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的建设。负责建设和管理区属科技示范基地和科技园区。

(四)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山区开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制订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和社会建设。

(五)负责全区科技合作交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牵头组织开展与区外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进行区校合作工作。

(六)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全区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负责创新型城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进工作。

(七)负责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八)负责全区科学技术奖励、科技成果鉴定(评价)、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等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九)研究制定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区民营科技企业工作。制定科普规划,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负责相关技术合同审核、科技评估管理、科技统计管理和科技保密工作,推动全区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十)负责全区专利工作。组织开展专利咨询、专利统计、专利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协助市知识产权局进行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专利技术实施、专利执法等工作。

(十一)行使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职能。负责编制全区防震减灾规划、计划,制定防震减灾工作目标和方案。组织开展全区地震监测预报和灾害预防工作,负责全区地震群测群防“三网一员”网络体系的建设与管理,监督管理辖区内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指导镇民居抗震设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民居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地震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地震应急预案。

(十二)承担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指导和协调区直各部门及各镇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全区信息化发展战略,制定鼓励信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信息市场管理;指导和促进信息产业的健康发展。

(十五)提出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行业、信息化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意见,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指导工业园区的建设发展,推动产业聚集。

(十六)监测、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煤、电、油、运、气等生产要素及重要物资协调保障工作;负责医药储备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负责建材质检管理;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提出全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负责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的初审上报。

(十八)提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新兴产业的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区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工业系统名牌战略工作;负责淘汰工业落后产能及清理整顿“五小”工作。

(十九)负责全区装备制造、原材料、消费品、信息产业等工业行业管理;编制全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指导企业改革和管理创新,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和工业行业协会、企业联合会工作。

(二十)拟订全区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一)负责对全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负责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创业辅导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计划;提出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建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推进企业上市;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和担保体系建设。

(二十二)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电子政务发展,推动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等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划并承担管理工作;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融合;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的协调管理;指导重点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开展绩效评估工作。

(二十三)负责协调维护全区信息安全和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区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参与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二十四)组织开展工业、信息化及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交流和利用外资工作。

(二十五)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民爆器材行业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承担国防工业办公室职责。

(二十六)负责直属企业党建、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会、妇团、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峰峰矿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行政

正科级

财政拨款

峰峰矿区地震办公室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峰峰矿区运输企业管理办公室

事业

副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峰峰矿区经济信息中心

事业

副科级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峰峰矿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峰峰矿区科技开发服务中心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峰峰矿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为行政单位,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科学技术推广科、科学技术管理科、经济运行科、企业管理与改革综合指导科、安全信访环保科,财务由办公室统一核算,预算部门名称峰峰矿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部门编码350,经费形式为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中。峰峰矿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应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8年预算收入31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08万元,基金预算收入2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峰峰矿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为3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5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344.03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36.56万元;项目支出2727.41万元,主要为科学技术支出2579.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4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0.97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较2017年降低12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降低203.16万元,主要是降低人员经费,退休人员转入社保开支;项目支出增长83.11万元,主要是由于局属企业遗留问题和部分工作职能转换调整项目支出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36.56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日常维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2万元。“三公”经费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绩效预算信息情况

总体绩效目标:

1、坚决贯彻《河北省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九项措施》(冀政办函〔2012123号)的文件精神,不打折扣的落实峰峰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峰峰矿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峰政办字〔201534号)有关全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的要求,我局下一年将着力组织全区工业技术改造工作,组织协调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重大专项,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2、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134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冀政〔20113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1214号)精神以及《河北省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冀政办〔201218号)等文件对促进本地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要求,严格执行峰峰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峰峰矿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峰政办字〔201534号)有关我部门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等要求,我单位下一年度将加强中小企业产业集群规划、建设和管理,拟定和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计划,提出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建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抓好工业经济运行工作,推动全区创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3、峰峰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峰峰矿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峰政办字〔201534号)规定我单位负责直属企业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我局下一年度将继续加大信访值班力度,坚决全面摸排一切信访隐患,将信访问题消灭在摇篮里,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直属企业信访问题的批示,站在群众立场替群众考虑问题、解决问题;对直属企业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灭一切重大安全隐患的产生;致力于解决直属企业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好下岗职工和退休职工安置工作。

4、峰峰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峰峰矿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峰政办字〔201534号)规定我局负责全区信息化工作,上一年度已经协调广电公司实施全区免费wifi覆盖工程,下一年度将继续加大管理力度,维护好wifi覆盖网的正常运行。

5、《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2011330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用过)第五十三条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财政科学技术经费支出占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应当高于百分之二。峰峰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峰峰矿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峰政办字〔201534号)规定:我单位负责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下一年度我单位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6、《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1343号)规定:各市、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本地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峰峰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峰峰矿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峰政办字〔201534号)规定:我单位负责全区科技创新、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我单位下一年度将加大科技创新培育力度,继续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机构数量、企业研发机构数量、科技小巨人数量和高新技术企业数量。

7、根据《峰峰矿区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峰政字〔201762号)第十五条规定区科工局每年年初将上一年度专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区政府。峰峰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峰峰矿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峰政办字〔201534号)规定第十条规定:负责全区专利工作。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把关各项专利补助金的发放,做到以促进我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为目标。

8、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1227号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震减灾法》、河北省人大常委会2013530日颁布的《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对地震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三网一员”建设经费的通知》以及《峰峰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峰峰矿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加强全区地震群测群防“三网一员”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对三网一员建设工作的指示,峰峰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峰峰矿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峰政办字〔201534号)规定我单位行使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职能。下一年度我局将进一步优化“三网一员”建设网点的分布情况,落实“三网一员”群测群防功能,按时按规定发放地震通讯补助,维护好“三网一员”的正常运行;继续搞好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加强地震演练,增强全民逃生演练能力,加强地震检测,维护好地震观测台网的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部门职责1:促进工业转型升级。①通过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计划,实现完善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提升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②通过组织全区工业技术改造工作,协调推进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实现改造提升全区传统产业水平,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③通过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实现加强企业质量管理,构建工业产品质量和品牌发展长效机制。④通过组织监测分析全区工业运行,以实现提升产业信息化水平,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⑤通过负责全区钢铁、石化、建材、装备、纺织、医药、轻工食品、电子信息、软件信息服务业等工业行业管理。推动全区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实现推动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减排,提升资源综合利用。

部门职责2:推进全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①通过推进全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实现提高电子政务信息化水平;②通过促进三网融合、信息消费,实现提升信息资源利用水平,促进三网融合;③通过维护网络与信息安全。

部门职责3: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①通过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优化发展环境,激活市场主体,破解要素制约,实现建立健全民营经济运行统计和监测分析体系,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健康发展;②通过强化公共服务,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提高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实现提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部门职责4:实施无线电行业监管。①通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无线电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提升无线电管理和监测水平,实现提高无线电监测网覆盖率和无线电设备的检测能力,快速准确定位无线电干扰信号。②通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实现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服。无线电安全保障高效、干扰查处及时、频率协调有力,保持全区优良电磁环境。

部门职责5:工信政务管理。①通过负责系统(内部)综合业务管理,实现完善工业和信息化体系建设,培育专业化人才,提升工业和信息化水平;②通过机关(内部)综合事务管理,实现保障机关正常工作高效运转。

部门职责6:科技创新项目支撑。①通过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治理生态环境、改善民生等重大科技需求为重点,实现应用示范一批改善生态环境、惠及民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科技支撑改善环境和惠及民生能力增强;②通过促进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在高新技术、现代农业发展、生态环境治理与科技惠民等领域,实施关键共性技术应用示范;现代农业领域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的研究和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③通过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发挥科技基金作用,逐步建立有利于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科技投融资体系。

部门职责7、科技创新环境建设。通过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创业平台建设,科技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程度提高;创新企业培育和创新方法应用推广取得成效;科普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政府决策能力增强,科技合作交流机制健全,科技信息服务能力不断增强;②通过支持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科研开发能力和创新贡献持续提升;③通过实施科学技术奖励,加强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实现引进、培养和选拔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④通过开展软科学研究,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打造技术创新良好环境,实现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孵化链条;全区科技中介机构、创新创业基地等服务能力得到提升,科技特派员队伍不断壮大。

部门职责8: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①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市场体系不断健全,专利侵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服务能力提升,权利人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②通过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实现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快发展。③通过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实现科技创新成果获得知识产权能力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拓宽,重点企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进一步显现。

部门职责9:科技政务管理。①通过负责机关综合业务管理,实现各类科技管理业务工作谋划到位、开展有序,助推科技事业发展能力提升;②通过机关综合管理,实现保障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部门职责10:地震监测预报。①通过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建设运维,实现使台网布局合理,运行稳定,管理完善;②通过地震预测预报研究分析,实现提高地震预测预报水平。

部门职责11:地震应急救援。①通过负责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实现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及时修订更新,预案内容科学实用,预案管理科学规范。经常性地开展地震应急培训和演练;②通过应急设备购置和维护,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区内外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救援设备购置和维护、国家和地方紧急救援队的转运及抗震救灾指挥系统运行,实现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完全,在场所内可正常开展地震避难应急演练工作。

部门职责12: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通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及科技转化能力,推进区域高新技术企业及创新平台发展,实现完成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效率,提升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提升全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双创”示范基地数量等工作。

实现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为更好的实现我部门年度发展规划目标,更优化合理的使用财政预算拨款,我部门特制定以下保障措施,并保证坚决落实每一项措施:

一、组织领导,高度重视

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商讨本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 保障措施,指定主管领导定期督导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并一个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议,争取按期完成各阶段任务。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部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抓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干部职工队伍。二是培养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和服务群众的意识,加强干部职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思想,正确认识和行驶自己手中的权力。三是抓业务素质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服务本领,由于我部门下属企业数量众多,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涉及拆迁、信访、安全生产等问题较多,必须加强干部职工业务素质能力,以便更好的干好本部门工作。

三、制定措施,监督落实

为了更好的实现2018年度绩效目标,特制订以下措施:

1.加强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法规、政策等研究制定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产业政策。

2.组织全区工业技术改造工作,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通过贴息、补助、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全县重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

3.监测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及时作出预测、预警。

4.落实各级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5、科技创新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创新体系建设,优化政策环境,加强人才引进力度,提升基地的培育、聚集和示范作用。

6、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基础条件平台体系,提高科技信息公开度,推广应用新的科技成果,不断增强科技信息服务能力。

7、科学技术奖励:增强科技奖励的导向和激励作用,造崇尚科学、尊重知识、激励创新创业的社会文化。

8、培养和选拔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

9、地震监测:提升地震监测能力,强化震情跟踪,加强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运维、管理。

10、地震预测预报:通过震情跟踪、分析会商、异常核实、基础研究等手段,提高地震预测预报水平。

11、地震应急救援:做好地震应急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应急系统正常运维,保障地震应急响应快速、高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12、地震应急预案与演练: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及时修订更新,预案内容科学实用,预案管理科学规范。经常性地开展地震应急培训和演练。

2018年,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350 峰峰科工局-部门                                                                                                     单位: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促进工业转型升级

 5.00

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计划。组织全区工业技术改造工作,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推进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全区工业运行;负责全区钢铁、石化、建材、装备、纺织、医药、轻工食品、电子信息、软件信息服务业等工业行业管理。推动全区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

提升产业信息化水平,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

关键工序制造装备数控化率

≥5.5%

≥5.0%

≥4.5%

<4.5%

加强企业质量管理,构建工业产品质量和品牌发展长效机制。

制造业增加值率提高

≥8%

≥6%

≥4%

<4%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速

≥1%

≥0.8%

≥0.5%

<0.5%

推动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减排,提升资源综合利用。

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下降率

≥10

≥8

≥5

<5

改造提升全区传统产业水平,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战略新兴产业占比

≥7.7%

≥7.5%

≥7.1%

<7.1%

技改项目实施数量(项)

≥14%

≥12%

≥10%

<10%

完善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提升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规上企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比重

≥42%

≥30%

≥20%

<20%

推进全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

 

推进全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促进三网融合、信息消费;维护网络与信息安全。

提高电子政务信息化水平

信息化项目审核率

≥90%

≥80%

≥60%

<60%

提升信息资源利用水平,促进三网融合

年度任务完成率

100%

≥95%

≥90%

<90%

保障全区网络信息安全,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网站监测覆盖率

100%

80%

40%

<100%

应急和重大事件有效处理率

≥90%

≥80%

≥75%

<75%

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

 

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优化发展环境,激活市场主体,破解要素制约,强化公共服务,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提高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建立健全民营经济运行统计和监测分析体系,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监测点上报率

≥60

≥40

≥20

<20

提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平台网络服务企业新增数量(个)

≥90%

≥85%

≥80%

<80%

实施无线电行业监管

 55.97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无线电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提升无线电管理和监测水平,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服。

无线电安全保障高效、干扰查处及时、频率协调有力,保持全区优良电磁环境

处置准确率

≥90%

≥80%

≥70%

<70%

违规行为查处率

≥90%

≥80%

≥70%

<70%

提高无线电监测网覆盖率和无线电设备的检测能力,快速准确定位无线电干扰信号。

捕捉违规信号准确率

≥90%

≥80%

≥60%

<60%

无线电监测网覆盖范围

≥65%

≥62%

≥60%

<60%

工信政务管理

 165.44

负责系统(内部)综合业务管理和机关(内部)综合事务管理。

完善工业和信息化体系建设,培育专业化人才,提升工业和信息化水平。

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保障机关正常工作高效运转

综合事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科技创新项目支撑

 2500.00

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治理生态环境、改善民生等重大科技需求为重点,促进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在高新技术、现代农业发展、生态环境治理与科技惠民等领域,实施关键共性技术应用示范;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应用示范一批改善生态环境、惠及民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科技支撑改善环境和惠及民生能力增强。

新技术应用率(%)

≥70%

≥60%

≥50%

<50%

现代农业领域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的研究和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推广转化实用新技术数量(个)

≥10

9

8

<8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发挥科技基金作用,逐步建立有利于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科技投融资体系。

开展科技与金融合作的机构数量

≥4

3

2

<2

科技创新环境建设

 

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创业平台建设,支持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科学技术奖励,加强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开展软科学研究,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打造技术创新良好环境。

科研开发能力和创新贡献持续提升。

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数量(人)

≥3

≥2

≥1

<1

科技创新平台增加数量

≥12

≥10

≥8

<8

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孵化链条;全区科技中介机构、创新创业基地等服务能力得到提升,科技特派员队伍不断壮大。

峰峰矿区主要经济指标年增长率

≥10%

≥8%

≥6%

<6%

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企业数量(家)

≥12

≥8

≥4

<4

科技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程度提高;创新企业培育和创新方法应用推广取得成效;科普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政府决策能力增强,科技合作交流机制健全,科技信息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科技信息、技术咨询、科技宣传服务人次(人次)

≥5%

≥4.5%

≥4%

<4%

应用创新方法解决企业技术或管理难题(项)

≥500

≥400

≥200

<200

创新型企业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率

≥4

3

2

<2

引进、培养和选拔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

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引进和培养的数量(个)

≥4

3

2

<2

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

 20.00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科技创新成果获得知识产权能力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拓宽,重点企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进一步显现。

发明专利申请增长率

≥4

3

2

<2

资助专利数(件)

≥15%

≥10%

≥5%

<5%

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市场体系不断健全,专利侵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服务能力提升,权利人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

专利案件结案率(%)

≥6

5

4

<4

专利案件立案数(件)

≥85%

≥80%

≥70%

<70%

专利执法检查次数

≥3

2

1

0

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快发展。

举办宣传活动数(次)

≥5

4

3

<3

科技政务管理

 

负责机关综合业务管理和机关综合管理

各类科技管理业务工作谋划到位、开展有序,助推科技事业发展能力提升。

高企新增数量(个)

100%

≥95%

≥90%

<90%

科技管理业务工作保障率

≥3

2

1

0

发布科技新闻数量(条)

≥10

≥8

≥5

<5

保障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综合事务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地震监测预报

 1.00

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建设运维、地震预测预报研究分析。

通过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运维、管理,使台网布局合理,运行稳定,管理完善,全面提升地震监测能力。

地震信息网络技术系统运行率

100%

≥95%

≥90%

<90%

全区测震、强震、前兆三大台网总体运行率

1

2

3

≥4

地震速报及时率

100%

≥95%

≥90%

<90%

通过震情跟踪、分析会商、异常核实、基础研究等手段,提高地震预测预报水平。

规定时间内异常核实报告的完成率

100%

≥95%

≥90%

<90%

地震预报基础研究水平

≥85%

≥80%

≥70%

<70%

规定时间内震情预测意见的完成率

≥3

2

1

0

地震应急救援

 

负责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应急设备购置和维护,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区内外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救援设备购置和维护、国家和地方紧急救援队的转运及抗震救灾指挥系统运行。

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及时修订更新,预案内容科学实用,预案管理科学规范。经常性地开展地震应急培训和演练。

地震应急培训和演练次数

≥3

2

1

0

各级各类预案修订完成率

100%

≥95%

≥90%

<90%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完全,在场所内可正常开展地震避难应急演练工作

地震避难场所设施建设和维护

100%

≥95%

≥90%

<90%

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及科技转化能力,推进区域高新技术企业及创新平台发展

完成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效率,提升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提升全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双创”示范基地数量

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个)

≥20%

≥20%

≥20%

<10%

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个)

≥5

≥4

≥3

<30

科技型中小企业增长速率(%)

≥2

1

0

0

新增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数量(个)

≥3

2

1

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局无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七、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2017年末本部门共有国有资产价值92.95万元,其中:房屋占有面积610平方米,价值42.15万元;在编公务用车1辆,价值14.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包括桌子、柜子、通用设备等)价值36万元。比上年度91.33万元增加1.62万元。2018年度拟购置一般设备0.74万元,主要为一般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等。

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峰峰科工局-部门

截止时间:20171231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

92.95

1、房屋(平方米)

610

42.15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610

42.15

2、车辆(台、辆)

1

14.8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设备

——

——

4、其他固定资产

——

36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预算收入: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说明的事项